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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红十字会接受使用 防汛救灾社会捐赠款物动态

日期:2021-08-16 19:51

河南省红十字会接受使用

防汛救灾社会捐赠款物动态

 

截至2021年8月16日17时,河南省红十字会(含省红十字基金会)共接受防汛救灾社会捐赠资金61084.54万元。其中,省红十字会接受53814.25万元,省红十字基金会接受7270.29万元。接受的定向捐赠资金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接受的非定向资金按照省防汛救灾总体部署要求,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和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项支出,由各省辖市依据当地灾害情况,按照支出范围统一使用。

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基金会按上述要求,已拨付郑州市14091.25万元、周口市8155.3万元、新乡市8377.27万元、安阳市3650.11万元、焦作市2523.46万元、鹤壁市5643.39万元、开封市2234.31万元、许昌市1979.27万元、洛阳市820.74万元、平顶山市1205.49万元、南阳市631.08万元、信阳市172.89万元、驻马店市199.19万元、漯河市368.68万元、濮阳市46.8万元、三门峡市15.8万元、济源市44.49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地市反馈。

目前,郑州市使用资金7724.57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4242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305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895.57万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于购置补充因灾损毁的医疗设备520万元(含定向捐赠资金20万元),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用于灾后医疗设备更新、维修500万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00万元,河南省人民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0万元,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0万元,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10万元,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10万元,郑州市金水区红十字会风马旗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万元。新乡市使用6490.1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850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救援设备876.13万元,用于受灾群众传染病检测和灾区防疫消杀2754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2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500万元,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定向资金310万元。安阳市使用1932.11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112.11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恢复1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项目450万元,用于援建学校博爱校医室90万元。焦作市使用资金2523.46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399.75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562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17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391.71万元。鹤壁市使用5443.3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998.9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1522.44万元,用于购置救护车及医疗设备390.52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737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794.53万元。开封市使用1766.31万元,安排用于防疫消杀和物资储备305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和防疫物资1314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7.31万元。周口市使用5992.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870万元,用于购置救援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存、运输等190万元,用于受灾卫生院(站)房屋修缮及设备购置1942.3万元,用于援建受灾学校及补充教学设备16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390万元。许昌市使用1546.27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582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864.27万元。洛阳市使用820.74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93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72.74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42.9万元,用于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93.1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00万元,用于援建学校博爱校医室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239万元。平顶山市使用891.4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28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和防疫物资142.49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541万元。南阳市使用631.08万元,安排用于援建基层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91万元,用于购置救护车、防疫物资和设备131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70.08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39万元。信阳市使用134.8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71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34.39万元,用于救助物资采购及运输3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26.5万元。漯河市使用79.68万元,安排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存、运输等6.71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62.97万元。驻马店市使用198.1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96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19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存及运输2万元。济源市使用44.4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34.49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9万元。濮阳市安排用于社区防灾减灾项目16.8万元。三门峡市使用12.8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10.2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15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5万元。

省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价值15560.25万元,按捐赠方意愿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发放至郑州市的物资价值5506.52万元、新乡市4985.61万元、周口市883.53万元、鹤壁市1891.64万元、安阳市464.78万元、许昌市316.43万元、驻马店市233.2万元、洛阳市160.58万元、濮阳市428.08万元、信阳市119.7万元、漯河市117.92万元、南阳市94.93万元、焦作市88.34万元、开封市151.85万元、平顶山市111.05万元、三门峡市2.44万元、商丘市3.65万元。

 

 

                 河南省红十字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