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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红十字会接受使用防汛救灾社会捐赠款物动态

日期:2021-08-06 20:18

 截至2021年8月6日17时,河南省红十字会(含省红十字基金会)共接受防汛救灾社会捐赠资金54355.07万元。其中,省红十字会接受47264.13万元,省红十字基金会接受7090.94万元。接受的定向捐赠资金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接受的非定向资金按照省防汛救灾总体部署要求,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和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项支出,由各省辖市依据当地灾害情况,按照支出范围统一使用。

 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基金会按上述要求,已拨付郑州市10282.3万元、周口市6992.3万元、新乡市6818.27万元、安阳市2918.11万元、焦作市2202.46万元、鹤壁市4906.39万元、开封市1766.31万元、许昌市1546.27万元、洛阳市672.74万元、平顶山市891.49万元、南阳市467.08万元、信阳市134.89万元、驻马店市149.19万元、漯河市255.68万元、濮阳市33.8万元、三门峡市12.8万元、济源市35.49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地市反馈。

 目前,郑州市使用资金7442.57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4242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305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895.57万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于购置补充因灾损毁的医疗设备500万元,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用于灾后医疗设备更新、维修500万元。新乡市使用3416.1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850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救援设备866.13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2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500万元。安阳市使用1932.11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112.11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恢复1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项目450万元。用于援建学校博爱校医室90万元。焦作市使用资金1767.46万元,安排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562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205.46万元。鹤壁市使用1374.96万元,安排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822.44万元,用于购置救护车及医疗设备390.52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62万元。开封市使用1147.31万元,安排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0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7.31万元。周口市使用5202.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450万元,用于购置救援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存、运输等190万元,用于受灾卫生院(站)房屋修缮及设备购置1572.3万元,用于援建受灾学校及补充教学设备16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390万元。许昌市使用964.27万元,安排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864.27万元。洛阳市使用472.74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00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72.74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80万元,用于援建学校博爱校医室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0万元。平顶山市使用470.49万元,安排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50.49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340万元。南阳市使用251.08万元,安排用于援建基层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70万元,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96.08万元,购置应急救援设备85万元。信阳市使用85.8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49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9.39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7.5万元。漯河市使用79.68万元,安排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存、运输等6.71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62.97万元。驻马店市使用51.9万元,安排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济源市使用25.4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24.49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万元。濮阳市安排用于社区防灾减灾项目16.8万元。三门峡市使用8.8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6.2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15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5万元。

 省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价值14289.23万元,按捐赠方意愿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发放至郑州市的物资价值4270.94万元、新乡市4954.18万元、周口市883.53万元、鹤壁市1891.64万元、安阳市464.78万元、许昌市316.43万元、驻马店市233.2万元、洛阳市160.58万元、濮阳市424.07万元、信阳市119.7万元、漯河市117.92万元、南阳市94.93万元、焦作市88.34万元、开封市151.85万元、平顶山市111.05万元、三门峡市2.44万元、商丘市3.65万元。

                                          河南省红十字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