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省红十字会!

捐款方式

  • 扫码转款

  • 银行转帐

    户名:河南省红十字会

    账号:1702 0206 2920 0522 236

    开户行:工商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资金捐赠电话: 0371-65955321

    物资捐赠电话: 0371-65955321

  • 外 币

    Name: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Henan Branch

    Account nunber:1702020629200522236

    Address:No.26, Xueli Road, Zhengdong New District,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China.

    Postal Code: 450000

    Bank name: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Henan Branch

    swift code:ICBKCNBJHEN

    Bank address:No. 8, Weiwu Road, Jinshui District,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China.

    Postal Code: 450000

  • 邮政汇款

    收款人:河南省红十字会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26号

    邮政编码:450046

    邮政汇款
  • 短信捐款

    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用户发送

    数字 1或2 至1069999337号码,

    表示捐款1元或2元(不含通信费);

    中国联通用户发送数字1到30至

    1069999337号码,表示捐款1元

    至30元(不含通信费)。

    短信捐款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河南省红十字会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公告

河南省红十字会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公告

作者:许荣安来源:综合信息平台日期:2024-04-11 15:44

根据《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河南省红十字会面试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

根据各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08:30-11:30,在河南省红十字会3楼322房间(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26号)。

  三、面试确认所需提交资料和要求

  考生面试确认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均须提供;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及认证报告。所学专业与所报考职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学校证明(见附件2)。

  4.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后如实填写并签字(见附件3),一式两份。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转正定级表和社保缴纳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银行工资发放流水等材料;在部队服役的,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和有其它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确认须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顶替。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5)。

  (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者存在不得考录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1次。

  (四)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递补资格。

  (五)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近期关注河南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haredcross.org/)中“公告公示”发布的有关招录公务员工作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371-69699282

 

 

        河南省红十字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