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省红十字会!

捐款方式

  • 扫码转款

  • 银行转帐

    户名:河南省红十字会

    账号:1702 0206 2920 0522 236

    开户行:工商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资金捐赠电话: 0371-65955321

    物资捐赠电话: 0371-65955321

  • 外 币

    Name: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Henan Branch

    Account nunber:1702020629200522236

    Address:No.26, Xueli Road, Zhengdong New District,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China.

    Postal Code: 450000

    Bank name: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Henan Branch

    swift code:ICBKCNBJHEN

    Bank address:No. 8, Weiwu Road, Jinshui District,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China.

    Postal Code: 450000

  • 邮政汇款

    收款人:河南省红十字会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26号

    邮政编码:450046

    邮政汇款
  • 短信捐款

    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用户发送

    数字 1或2 至1069999337号码,

    表示捐款1元或2元(不含通信费);

    中国联通用户发送数字1到30至

    1069999337号码,表示捐款1元

    至30元(不含通信费)。

    短信捐款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河南省红十字会接受使用防汛救灾社会捐赠款物动态

河南省红十字会接受使用防汛救灾社会捐赠款物动态

日期:2021-09-02 10:25

河南省红十字会接受使用

防汛救灾社会捐赠款物动态

 

截至2021年9月1日17时,河南省红十字会(含省红十字基金会)共接受防汛救灾社会捐赠资金65968.21万元。其中,省红十字会接受57648.29万元,省红十字基金会接受8319.92万元。接受的定向捐赠资金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接受的非定向资金按照省防汛救灾总体部署要求,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和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项支出,由各省辖市依据当地灾害情况,按照支出范围统一使用。

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基金会按上述要求,已拨付郑州市14689.91万元、新乡市9204.18万元、周口市8653.29万元、鹤壁市6004.48万元、安阳市4060.91万元、焦作市2664.46万元、开封市2491.62万元、许昌市2200.27万元、平顶山市1361.49万元、洛阳市903.74万元、南阳市719.08万元、漯河市429.68万元、驻马店市229.19万元、信阳市193.89万元、濮阳市53.8万元、济源市50.49万元、三门峡市17.8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地市反馈。

目前,郑州市使用资金7727.8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4242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305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895.57万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于购置补充因灾损毁的医疗设备520万元(含定向捐赠资金20万元),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用于灾后医疗设备更新、维修500万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00万元,河南省人民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0万元,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20万元,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10万元,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使用定向捐赠资金10万元,郑州市金水区红十字会风马旗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使用定向捐赠资金5.26万元。新乡市使用8079.1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2409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救援设备876.13万元,用于受灾群众传染病检测和灾区防疫消杀2784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2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500万元,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使用定向资金310万元。周口市使用7155.3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161.6万元,用于购置救援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存、运输等250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及设备购置2753.7万元,用于援建受灾学校及补充教学设备160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390万元。鹤壁市使用5998.3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998.9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1522.44万元,用于援建受灾学校190万元,用于购置救护车及医疗设备390.52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1102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794.53万元。焦作市使用资金2664.46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399.75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562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311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391.71万元。开封市使用2488.31万元,安排用于防疫消杀和物资储备305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和防疫物资1314万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150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368万元,用于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204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7.31万元。许昌市使用1979.27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622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864.27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319万元,用于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74万元。安阳市使用1932.11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112.11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0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恢复1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项目450万元,用于援建学校博爱校医室90万元。平顶山市使用1205.7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44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和防疫物资142.49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259.8万元,用于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38.5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541万元。洛阳市使用903.74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216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72.74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62.9万元,用于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113.1万元,用于援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00万元,用于援建学校博爱校医室8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259万元。南阳市使用719.08万元,安排用于援建基层博爱卫生院(站)及购置医疗设备191万元,用于购置救护车、防疫物资和设备131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88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70.08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39万元。漯河市使用368.68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9.92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77.62万元,用于救援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53.53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134.64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92.97万元。驻马店市使用229.1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126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01.19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存及运输2万元。信阳市使用193.8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100万元,用于救援队抢险救灾及购置应急救援设备44.39万元,用于救助物资采购及运输3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46.5万元。济源市使用50.49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救助34.49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卫生服务设施恢复重建9万元,用于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6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1万元。濮阳市使用46.8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30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项目16.8万元。三门峡市使用17.8万元,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13.2万元,用于购置救灾物资和应急救援设备3.15万元,用于社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项目1.45万元。

省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价值15579.45万元,按捐赠方意愿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发放至郑州市的物资价值5515.72万元、新乡市4995.61万元、鹤壁市1891.64万元、周口市883.53万元、安阳市464.78万元、濮阳市428.08万元、许昌市316.43万元、驻马店市233.2万元、洛阳市160.58万元、开封市151.85万元、信阳市119.7万元、漯河市117.92万元、平顶山市111.05万元、南阳市94.93万元、焦作市88.34万元、商丘市3.65万元、三门峡市2.44万元。

                                                                    河南省红十字会

                                          2021年9月1日